導言
論道成肉身
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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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異教徒》一書讓讀者面對一個事實:腐敗的人性需要藉由神的道來恢復,作為其補救之道。道成肉身如何滿足這一需要,將在接下來的篇章中闡明。第二篇論文的總體設計是透過闡明以下幾點來闡明並確認道成肉身的教義:(1) 其必要性和目的,(2) 其細節的合宜性,(3) 其真實性(駁斥猶太人和異教徒的反對),(4) 其結果。他首先回顧(重述《駁異教徒》2-7章)創造的教義以及人在其中的地位。人濫用其特殊特權導致了其喪失。人放棄了神聖的生命,進入了一個無休止的毀滅、漸進的衰敗的過程,除了生命最初的賜予者,無人能將他從中拯救出來(2-7)。接著,他以熱情的言辭描述了神的道成肉身及其對腐敗瘟疫的功效(8-10)。人不僅獲得了神聖的生命,也在對神的認識中,獲得了神形像的自覺反映,即理性在其最高層次的運用能力。他們的道德墮落使這種認識變得模糊和扭曲。他們甚至不理會神試圖提醒他們自己的方式,反而越來越深地陷入唯物主義和迷信。為了恢復被抹去的形像,原初者的臨在是必要的。因此,道降卑自己,適應人受感官限制的智力——以免人被創造為神的形像卻徒勞無功——取了肉身,成為感官的對象,好藉著可見的來啟示那不可見的(11-16)。
在闡述了道成肉身的意義和目的(17-19)之後,他接著談論道成肉身之道的死亡與復活。唯有祂能更新受造之物,恢復形像,並重新賜予對神的認識;祂必須為償還眾人所欠的債(**τὸ παρὰ πάντων ὀφειλόμενον**,眾人所欠的債),替我們死,為眾人獻上犧牲,好作為我們的初熟果子從墳墓中復活(20-32,特別注意第20節)。在談到十字架的特殊合宜性之後——十字架曾是羞辱的工具,如今卻是勝利的獎盃——並解決了一些與主死亡方式相關的難題之後,他轉向復活。他闡明了基督如何藉著祂對墳墓的勝利改變了(27)死亡與生命的相對優勢:以及復活及其一系列重大後果如何必然地(31)源於那生命在祂裡面的道成肉身。
接下來,他駁斥了當時不信的兩個主要派別。在這兩種情況下,困難的根源都是道德上的;對希臘人來說,是輕浮的犬儒主義;對猶太人來說,是根深蒂固的頑固。後者(33-40)首先被他們自己的聖經駁倒,聖經預言了耶穌基督的降臨,無論是總體上還是細節上。此外,舊的猶太政體,無論是民事的還是宗教的,都已過去,讓位給基督的教會。
轉向希臘人(41-45),並假設他們承認一個普遍存在的靈,其臨在是萬物的維繫原則,他挑戰他們,若不自相矛盾,就不能拒絕那靈,即道(比較奧古斯丁《懺悔錄》第七卷第九章),與祂已經居住的宇宙中眾多組成部分中的某一個特定部分結合。既然受造物中唯有人(43.3)偏離了其受造的秩序,那麼道就將人的本性與自己結合,從而在受造物與創造主之間裂痕發生的確切點修復了裂痕。
神並沒有僅憑一句命令(44)就恢復人,因為正如人方面的悔改(7)無法根除他的疾病一樣,神方面的這樣一句命令將等同於毀滅現有的人性,並創造一個新的種族。神以特定的補救措施來應對人明確的混亂,以生命戰勝死亡。因此,人得以再次與其他受造物一同彰顯其創造主的作為和榮耀。
亞他那修接著像對待猶太人一樣,以事實來面對希臘人。自基督降臨以來,異教,無論是民間的還是哲學的,都已聲名狼藉並衰落。哲學教師的無能和相互競爭,舊有崇拜的地方性和異質性,以及其低下的道德理想,都與被釘十字架者的宗教的合一性和激勵人心的力量形成了對比。這就是兩種體系,垂死的和活著的;對於那些願意品嚐並看見基督賜給跟隨祂之人的生命是什麼的人來說,剩下的就是去體驗。
這篇論文的目的,與《駁異教徒》一樣,是為了勸人接受基督的宗教,因此其論證更多地關注道成肉身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事實,以及它在神與人交往的計劃中的地位,而不是將其作為一個神學教義進行分析。他沒有深入探討前一個世紀在亞歷山大城引發爭議,但很快將爆發激烈辯論的道的子性及其與父神的關係問題。他更沒有觸及亞流主義風暴衰落後出現的基督論問題,這些問題與亞波利拿留、提阿多羅、西利爾、聶斯脫里、猶提克斯、提阿多雷特和狄奧斯科魯斯等人的名字相關。但我們已經感受到他對救贖論原則的堅定把握,這使他成為亞流主義的預定征服者,並使他憑著確定的直覺,無意識地預見到在他去世後一個世紀困擾教會的神學難題。正是對這個主題與神、人性、罪的關係的廣泛而全面的處理,使這部作品對今天的讀者具有吸引力。與現代或中世紀的救贖理論形成強烈反差,這些理論在今天的有思想的基督徒看來是武斷的,甚至更糟,人們欣慰地發現,從一開始就不是這樣;早期教會的神學以一種方式解釋了敬虔的偉大奧秘,這種方式雖然未能完全達到保羅思想的豐滿,但卻如此沒有武斷的假設,如此真實地反映了最智慧的人所認識的人性,如此真實地反映了神最配得和最宏偉的觀念(見下文第33頁末尾)。因此,《論道成肉身》在我們這個時代可能比自其作者時代以來任何時候都更受重視。
因此,花一兩句話來談談其目的和方法的一些特殊性,或許是值得的。我們首先注意到作者的力量如何完全投入到所討論的主題中。因此,即使對於在論證過程中似乎需要解釋的點,從他的沉默中推斷任何事情都是非常危險的。他沒有提及三位一體教義,也沒有提及聖靈;這直接源於作品的目的,符合一個普遍真理:當教會向世界傳講基督時,聖靈的職事和位格屬於其內在生命。這篇論文關於人構成的教導是另一個例子。似乎(第3節,參見11.2,13.2)亞他那修將人的理性靈魂及其死後的永生,歸因於創造主所附加的恩典(**ἡ τοῦ κατ᾽ εἰκόνα χάρις**,按形像的恩典),而不是人性的構成本身;這種恩典藉著道的能力使人成為**λογικοί**(3.4,有理性的),如果沒有因罪而喪失,就包含了永生的特權。那麼,我們必須仔細考慮亞他那修是否認為,或者意圖暗示,人本性上,並且脫離與神的聯合,(1) 是有理性的,或者 (2) 是不朽的。如果我們將視野限制在我們面前的這篇論文,那麼對這兩個問題都給出否定答案似乎有些道理;關於不朽,最近《泰晤士報》一位能幹的通訊員(1890年4月9日)就是這樣做的。
但是,亞他那修堅信靈魂的本質理性與不朽,這一點從《駁異教徒》32和33節中就絕對清楚了。那麼,我們必須為他在本論文中的語言找到一個解釋。關於不朽,應該注意 (1) 所使用的語言(在4.5節中,**κενωθῆναι τοῦ εἶναι ἀεί**,被解釋為**τὸ διαλυθέντας μένειν ἐν τῷ θανάτῳ καὶ τῇ φθόρᾳ**,被分解而留在死亡和敗壞中)暗示了一種持續的狀態,因此是某種程度上的非存在,儘管不配稱為存在或生命,——(2) 即使在最惡劣的人身上,神的形像也是被損壞的,而不是被抹去的(14.1等),即使恩典喪失了(7.4),人也不能像從未與神接觸過一樣;——(3) 在這部作品中,正如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中所做的那樣,惡人的最終命運被省略了(除了56.3的一般性提及)而沒有提及。可以補充的是 (4) 亞他那修將所有將人與非理性受造物區分開來的事物放在一起,而沒有清楚地劃分哪些屬於自然人,哪些屬於**κατ᾽ εἰκόνα χάρις**(按形像的恩典)。亞他那修從未全面處理末世論的主題;雖然他肯定(《駁異教徒》33)不認同一些早期作者(見D.C.B. ii. p. 192)傾向於有條件不朽的觀念,但也沒有理由認為他認同奧利根、尼撒的貴格利等人的普世主義(見Migne, Patr. Gr. xxvii. p. 1404 A,以及1384 C,其中「不幸的奧利根」的觀點似乎被拒絕,但暗示了對嚴厲判斷的不贊同)。至於他對人本質理性的看法(見《駁異教徒》32),上面提出的考慮 (4) 再次適用(比較哈納克,Dg. ii. 146 sqq.中的討論)。然而他說,人若任憑自己,就根本無法認識神(11.1),這將使他失去被視為理性存有的任何資格(同上2)。這種明顯的不一致性可以消除,如果我們理解人可能潛在地是有理性的(所有人都如此),但卻不是在運用理性的意義上是有理性的(許多人都是如此)。換句話說,恩典不是賜予能力本身,而是賜予其完整性,後者不是單純心理學上存在能力所致,而是其最高和充分對象對其產生的反應所致。(這在很大程度上也適用於新約中的**πνεῦμα**,靈的教義。)
關於道成肉身與道與宇宙的結合之間所作的類比(41等),也需要類似的謹慎。這篇論文本身(17.1,**ἐκτὸς κατ᾽ οὐσίαν**,本質上是外在的,並參見41節的註釋)在這種情況下提供了必要的修正。在此可以指出,亞他那修與新柏拉圖主義者之間真正的區別,並不在於道與任何受造實體的結合(他們願意承認這一點),而在於道與人獨特的結合,與祂本質上與宇宙的區別形成對比。這種區別可以追溯到創造教義,這在基督徒和柏拉圖主義者對宇宙的看法之間劃出了一道巨大的鴻溝。後者與道的關係在《駁異教徒》的第三部分有充分討論,閱讀本論文的第四十一及後續章節時必須牢記其教導。
最後,創造教義與救贖教義之間的密切關係,將本論文的救贖論與中世紀和宗教改革時期的救贖論區分開來。亞他那修並沒有忽略償還債務的觀念。對他來說,十字架也是祂降臨的核心目的(20.2,參見9.1, 2等)。但在他對道成肉身必要性的判斷中,恢復的觀念最為突出。神若願意,可以憑一句話抹去我們的罪孽(44):但人性需要被醫治、恢復、再創造。這(**ἀνακτίσαι**,再創造)是總結他對「配得上如此偉大救贖者的難題」[1]的解釋的三個觀念(7.5)中最重要的一個。
接下來的譯文是本卷編輯於1885年(D. Nutt,第二版,1891年)印刷的版本,僅有極少數改動(主要在2.2、8.4、34.2、44.7、8):它最初是為牛津大學的講座(1879-1882年)而作,現在每章前所加的分析性標題,都是從同一系列講座的筆記中逐字摘錄的。註釋大部分已出現在譯文的舊版中,或附在譯者出版的希臘文文本(D. Null,1882年)之後。然而,現在又增加了一些,包括一些對《大講道》(**Sermo Major**)的引用,該書大量借用了本論文的內容(Prolegg. ch. III. §1. 37)。另外還有兩個英文譯本,一個(Parker,1880年)早於本譯者,另一個(Religious Tract Society,無日期)晚於本譯者。所依據的文本是本篤會編輯的版本,但有少數例外。在那些對意義有影響的例外中,43.6(**καὶ τὸ σῶμα**,和身體)和51.2(**κατὰ τῆς εἰδ·**,反對偶像)歸因於Marriott先生(**Analecta Christiana**,牛津,1844年)。至於其他的(13.2,省略**μή**,不;28.3,**κατὰ τοῦ πύρος**,反對火,拒絕Montf.和Marriott的猜測;42.6,省略**πεποιηκέναι**,已造成;57.3,**καὶ τὰ**,和那些,代替**τὰ καί**,那些和),則由本編輯獨自負責。
論文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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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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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導言。道的救贖工作基於祂與受造物的最初關係。 | 36 |
| | **第一部分**。— 道成肉身。 | |
| §§2, 3. | 創造教義: | |
| | (1) 三種錯誤觀點(2)被駁斥: | |
| | 伊壁鳩魯派(唯物主義)因未能認識到區分原則而被駁斥。 | 36 |
| | 柏拉圖派(物質先存)因未能滿足神的觀念而被駁斥。 | 37 |
| | 諾斯底派(二元論)因與聖經矛盾而被駁斥。 | 37 |
| | (2) 真實教義(3)及其在創造人方面的應用。 | 37 |
| | 這直接引導我們到 | |
| §§4–10. | 道成肉身的第一個原因: | |
| | 人因偏離道而失去生命原則,並逐漸衰敗(4, 5)。 | 38 |
| | 神既不能阻止也不能容忍這種情況(6)。 | 39 |
| | 後者會顯示神的軟弱,前者會顯示神的善變(7)。 | 39 |
| | 唯有道能解決這個困境(7.4)。這藉著祂成為人(8)並為我們眾人而死(9)來完成。這其中的合理性及其結果(10)。 | 40 |
| §§11–16. | 道成肉身的第二個原因: | |
| | 人因偏離道,也失去了理性原則,藉此他們認識神。儘管神為自己作見證,他們仍沉淪於迷信和心智墮落之中(11, 12)。 | 42 |
| | 唯有道能補救這種情況(13, 14)。 | 43 |
| | 祂實際上是如何做到的(15, 16)。道成肉身,是不可見神性的啟示。 | 44 |
| | (§§17, 18 進一步詳細解釋了這一點) | 45 |
| §19. | 轉向第二部分: | |
| | 道成肉身是神不可抗拒的啟示。這尤其適用於基督的死亡。 | 46 |
| | **第二部分**。— 基督的死亡與復活。 | |
| | 祂的死亡: | |
| §20. | 1.—為何必要。 | 47 |
| §§21–25. | 2.—為何是釘十字架的死— | |
| | a.—為何是公開的,而非自然的,而是由他人之手(21-23)。 | 47 |
| | b.—為何不是祂自己選擇的(24)。 | 49 |
| | c.—為何是十字架,而非其他死法(25)。 | 49 |
| | 祂的復活: | |
| §26. | 1.—為何在第三天。 | 50 |
| §27. | 2.—死亡與人類關係的改變。 | 50 |
| §§28–32. | 3.—祂復活的真實性—這: | |
| | a.—應透過經驗來檢驗(28)。 | 51 |
| | b.—由其可見的影響所暗示(29-31.3)。 | 51 |
| | c.—包含在道成肉身之道的本性中(31.4)。 | 53 |
| | d.—由我們所見證實;正如所有關於不可見之神的真理一樣(32.1-5)。 | 53 |
| | 如此證明為真的總結(32.6)。 | 53 |
| | **第三部分**。— 駁斥當代不信。 | |
| §§33–40. | A.— 駁斥猶太人: | |
| §§33–39. | 1.— 從他們所承認的原則—即,從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 54 |
| | (§39 構成進入下一節的步驟) | 57 |
| §40. | 2.— 從事實:猶太時代的終止,正如但以理所預言的。 | 57 |
| §§41–55. | B.— 駁斥異教徒: | |
| §§41–45. | 1.— 從他們所承認的原則— | |
| §§41, 42. | a.—道的存在,當代哲學所承認的,可以合理地假設祂會將自己與某個特定的本性結合:因此,與人性結合。 | 58 |
| §43. | b.—祂特別與人結合的原因。 | 59 |
| §44. | c.—人為何不應僅憑一句命令就被恢復的原因。 | 60 |
| §45. | d.—實際採用的方案的結果。 | 61 |
| §§46–55. | 2.— 從事實駁斥異教徒— | |
| §§46–50. | a.—自基督降臨以來,哲學和民間異教的聲名狼藉和衰落。 | 61 |
| §§51, 52. | b.—基督徒道德對社會的影響。 | 64 |
| §53. | c.—基督對個人的影響。 | 65 |
| §§54, 55. | d.—基督工作的性質和榮耀:祂戰勝異教的總結。 | 65 |
| §§56, 57. | 結論:探求者被引導至聖經。探究屬靈真理不可或缺的道德條件。 | 66 |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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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這些修正是在他能夠仔細而感激地使用這篇文章之前完成的,但他的文本有缺陷,特別是Sievers的文本(**Zeitsch. Hist. Theol.** 1868),他現在發現幾乎所有這些修正都已預料到,因為偶然遺漏了其中一個關鍵條款(第17節)。Sievers的討論已全面展開。